104年台灣港務公司甄試
報名期間: 103年12月10日(三)至104年1月7日
筆試日期: 104年1月24日(六)
放榜日期: 104年2月11日(三)應考資格、甄選職務類科、考試科目、工作地區、工作內容及名額
一、共同資格條件:
(一)國籍: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(二)性別:不拘。
(三)年齡:不限。(查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,勞工年滿65歲者,雇主得強制其退休)
(四)學歷:需符合各類科學歷條件,至遲應於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畢業證書。
二、甄選職務類科、學歷及資格條件、測驗科目
(一)職務分類為師級及員級:
1.師級為助理管理師/助理工程師。
2.員級為助理事務員。一律採網路報名(報名網址:http://webapp01.nkmu.edu.tw/twport/ )及郵寄表件方式辦理,不受理現場報名。
報名費用新台幣800元整。
職務 分類 |
甄選 類科 |
學歷及資格條件(均須符合) |
測驗科目 |
1.工作地區 2.工作內容 |
正取 名額 |
備取 名額 |
師級 |
一、法務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法務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◎筆試加分資格條件: (1)具律師證照者,筆試總成績加10%。 (2)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,筆試總成績加5%。 (3)證照及語文之加分條件,至多各採計1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1.公文 2.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 民法 2.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3.公司法及海商法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業務、法務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2 |
2 |
二、工程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土木、水利、河海、營建工程、建築工程、測量製圖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◎筆試加分資格條件: (1)具土木(工程)技師、水利(工程)技師或建築(技)師證照者,筆試總成績加10%。 (2)加分條件,至多採計1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1.公文 2.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工程力學與土壤力學 2.營建管理 3.測量學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管理、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13 |
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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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電機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機電、電機、電子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◎筆試加分資格條件: (1)具電機(工程)技師、冷凍空調工程技師證照者,筆試總成績加10%。 (2)加分條件,至多採計1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1.公文 2.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 電力系統 2.電機機械 3.電路學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管理、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5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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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勞安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勞工安全衛生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有乙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以上合格證照者。 ◎筆試加分資格條件: (1)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,筆試總成績加5%。 (2)加分條件,至多採計1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1.公文 2.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 2.工業安全管理 3.工業衛生管理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管理、勞安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5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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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級 |
五、行政 |
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1.公文 2.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 行政學概要 2.行政法概要 3.管理學概要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業務、行政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7 |
10 |
1.工作地區: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。 2.工作內容:辦理業務、行政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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